河北省教师评副高职称的论文目录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 发表数量
通常需发表2-3篇与专业技术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因单位评估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 期刊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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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要求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期刊发表,部分领域可能要求国家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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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减少1篇论文,但需提供1篇详细的工作总结替代。
二、特殊要求
- 学术成果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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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科技著作(10万字以上)并发表1篇省级以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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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以上)并发表1篇相关论文。
- 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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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需在知网、万方、维普三大数据库收录,且近半年有更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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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发表电子刊、报纸副刊、增刊等非正规刊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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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贡献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第二、第三作者需根据实际贡献调整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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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或学校可能存在具体细则差异,建议提前与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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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 :未达到发表要求者,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获得荣誉证书等方式弥补。
以上要求综合了河北省职称评审的普遍规则及地方性政策,建议申报者结合自身情况与单位要求制定申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