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务员省考分数折算规则如下: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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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职位
总成绩 = (公共科目成绩 + 少数民族加分) ÷ 3 × 60% + 面试成绩 × 40%
- 公共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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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总成绩 = [公共科目成绩 + 少数民族加分] ÷ 3 × 70% + 专业科目成绩 × 30%
- 公共科目成绩按上述方法折算,专业科目成绩占30%。
二、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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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职位 :直接将公共科目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相加后除以3,再乘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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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察职位 :需将公共科目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相加后除以3,再乘以70%;专业科目成绩直接乘以30%后与前者相加。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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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保留规则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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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确定规则 :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示例计算
假设某考生公共科目成绩85分(满分100),少数民族加分5分,面试成绩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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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职位 总成绩 = (85 + 5) ÷ 3 × 60% + 80 × 40% = 56 + 32 = 8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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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察职位 总成绩 = (85 + 5) ÷ 3 × 70% + 70 × 30% = 59.17 + 21 = 80.17分(四舍五入为80分)。
以上规则综合了不同职位的评分标准,考生需根据报考岗位类型选择对应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