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共计2753人。以下是关于此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详细信息,包括公示信息、考试合格标准、监督与举报机制、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等内容。
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和内容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4日
- 公示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计2753人。
公示方式
- 官方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网(https://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0c846529d55d5494e4550f3cd9385f9b.shtml)。
- 举报渠道:举报电话:0991-12333、0991-4650800;举报邮箱:xjrskszx@163.com。
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
- 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 考试形式:2024年新疆执业药师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机考)形式。
监督与举报机制
监督机制
- 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对合格人员进行监督,确保考试的公正性。
- 举报渠道:考生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箱进行举报,一旦查实,虚假承诺者将面临相应处理。
诚信承诺
所有通过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所有考试报名条件,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成绩查询
- 查询方式:考生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APP进行查询。
- 查询步骤: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成绩查询”栏目,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选择考试年份即可查询成绩。
证书领取
- 领取方式: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下载电子证书,或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获取证书领取通知。
- 注意事项:考生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关注后续通知,以免错过证书领取时间。
新疆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共计2753人。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查询自己的成绩,并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邮箱进行监督和举报。合格人员需关注后续通知,确保顺利领取证书。
新疆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查询方式
新疆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 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 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
- 步骤:
- 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左侧导航的“成绩查询”栏目。
- 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 选择考试年份为“2024”,考试名称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 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显示您的考试成绩和合格状态。
2. 公示公告
- 公示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 公告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的公告》
- 查看方式: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找相关公告并下载附件查看完整名单。
3. 电子证书查询
- 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
- 步骤:
-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 点击“证书查验”栏目。
- 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验证电子证书的真实性。
新疆执业药师注册流程
新疆执业药师注册流程如下:
注册条件
- 取得资格:拥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 遵纪守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
- 健康状况: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 单位同意:获得执业单位的同意。
- 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
注册类型
- 首次注册
-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在到期前30天申请。
- 变更注册: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变更时需办理。
- 注销注册:不再从事执业药师工作时需办理。
注册流程
- 登录系统:访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选择个人登录。
- 选择服务:依次选择“其他服务”→“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
- 填写申请: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等待审核: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获得电子证书。
所需材料
- 首次注册:
-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 身份证明
-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
-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延续注册:
- 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变更注册:
-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注销注册:
-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注意事项
- 电子证书:新疆实行全程网办,发放电子证书,无需交回原注册证。
- 查询与下载:电子证书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或相关电子证照系统中查看和下载。
新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要求
新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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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要求: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即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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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凡2024年以前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经过认定的从业药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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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方式。网络培训从2025年3月20日上午10:00开始,报名交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24:00,学习考试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24:00。面授培训的具体安排将在新疆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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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2025年度继续教育网授培训费每人每年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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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管理: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以后年度。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需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并经新疆执业药师协会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