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日常工作内容涵盖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规划编制与审查
- 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规划文本、图件及指标,指导规划动态调整与优化。
- 专项规划协调:统筹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体系。
二、自然资源监管与确权登记
- 资源调查监测: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发布调查成果并监督利用。
- 确权登记管理: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处理权属争议。
三、生态修复与灾害防治
- 国土生态修复:推进土地整治、土壤改良及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监督施工质量与安全。
- 地质灾害防治:组织编制防灾预案,指导灾害隐患排查,落实防震减灾措施。
四、耕地保护与资源利用
- 耕地保护制度: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监管土地复垦与占补平衡,保障粮食安全。
- 资源有偿使用:制定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政策,核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并监督使用。
五、行政审批与综合服务
- 规划许可管理:核发建设项目“一书三证”(选址意见书、用地/工程/乡村规划许可证)。
- 政务服务与执法:处理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及执法监督。
六、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
- 测绘行业监管:管理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地质勘查和测绘成果应用,提供决策支持。
七、安全生产与动态监督
- 工程安全监督:组织施工安全检查,排查设备及场地隐患,强化人员安全培训。
- 动态巡查机制:通过遥感监测、实地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工作内容体现了自然资源局在资源管理、空间规划、生态保护及公共服务中的综合职能,确保资源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