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会计初级补贴的审核流程如下:
-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并填写《浙江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若为代为申领,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 信息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缴费情况和证书信息审核。其中,参保缴费情况通过省级集中的业务经办系统核查申请人身份及其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书信息通过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网站(http://zscx.osta.org.cn/)、“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zj.osta.org.cn/)或当地职业资格系统甄别。
- 公示名单:审核通过的,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 资金发放:公示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若审核不通过,也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