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资质认证标准
一、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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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 1年本职业工作经验 + 正规培训结业证书;
- 或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 2年本职业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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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取得四级证书后 + 2年工作经验 + 正规培训结业证书;
- 或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 1年工作经验 + 正规培训结业证书;
- 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 正规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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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取得三级证书后 + 3年工作经验 + 正规培训结业证书;
- 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 正规培训结业证书;
- 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 3年工作经验;
- 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 6年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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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取得二级证书后 + 3年工作经验 + 正规培训结业证书;
- 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 2年工作经验。
二、职称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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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级职称(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
- 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直接获得资格,无需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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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职称(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需通过考试并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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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职称(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需通过评委会评审,无考试要求。
三、其他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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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需满足注册资本≥10万元、5名大专以上持证人员、固定办公场所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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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注册资本≥200万元,并具备与业务匹配的场所和设施。
四、通用要求
- 职业道德与继续教育:所有资质均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职业道德,并需完成继续教育。
- 学历与经验衔接:部分级别允许以更低级别证书叠加工作经验报考更高级别。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职称评定及行业准入资质,具体执行需结合地方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