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事业单位的放假时间表已经公布,以下是根据最新规定整理的放假安排和相关信息。
2025年浙江事业单位放假时间表
元旦
放假日期: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春节
放假日期: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清明节
放假日期: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
放假日期: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端午节
放假日期: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国庆节、中秋节
放假日期: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的工作安排
值班和安全保卫
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调休安排
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单位会根据需要安排调休,以确保工作与休假的平衡。
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为: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工作满20年的15天。
换工作后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受单位变更的影响。
2025年浙江事业单位的放假时间表已经明确,涵盖了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等节假日。各单位需根据放假安排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并合理安排调休。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换工作后仍可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