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
学分要求:
- 每年累计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
- 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即至少需要60学分。
- 公需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一,即至少需要30学分。
学分计算方式:
- 培训课程:通常按照学习时长计算,如每小时1学分。
- 学术活动: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每天可获得一定学分(如10学分)。
- 自学:通过阅读专业书籍、研究报告或在线学习等方式,也可折算学分。
- 考试和认证: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相关学历课程考核,可折算为学分(如通过一门课程可折算90学分)。
- 其他:如独立承担研究课题或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每项也可折算为90学分。
学分使用的注意事项:
- 学分仅当年有效,不能结转至下一年度。
- 继续教育学分直接影响会计人员的职业发展,如职称评审、资格考试等。
总结来说,会计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学习,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完成这些学分是满足职业要求、提升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