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考完初会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 会计专业的在校大学生: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 90 学分。所以会计类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可以根据在校成绩每年进行抵免,也可在大学毕业后,凭毕业证和学习成绩单,在毕业时一次抵免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
- 非会计专业的在校大学生: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因此,非会计专业的大学生在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的当年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但次年及以后就需要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以维持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性,并不断更新和提升会计知识和技能。
不过,天津财政局对于大学生参加继续教育有特殊规定,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也有部分地区认为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日常学习会计知识,继续教育本质目标也是在督促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故从减轻学习负担的角度出发,在校大学生可在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次年开始做继续教育。建议大学生关注当地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确定具体的继续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