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集中在以下几个时间节点:
1. 总体规律
- 通常开始时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一般从每年的 3月份 开始。
- 集中学习时间:学习时间通常集中在 9月、10月和12月,并持续到年底。
- 截止时间:大多数地区要求在 12月31日 前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
2. 地区差异
- 北京:2023年继续教育时间为 1月1日—12月31日。
- 河北:2024年6月底前完成。
- 天津: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重庆:2023年3月13日—12月31日。
- 海南: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甘肃、安徽:2023年3月15日—2024年3月15日。
3. 政策依据
-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从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分。
4. 注意事项
- 属地管理原则: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以当地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请关注所在地区的具体通知。
- 学分要求: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如需了解您所在地区的具体安排,建议查询当地财政部门或相关官方网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