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不同职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广东省及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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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
- 每5年需完成不少于450学分(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30学分/年,专业科目42学分/年,校本培训18学分/年。
- 特殊教育教师(如巡回指导、随班就读班主任等)需额外完成不少于270学分的特殊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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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每年需完成9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选修科目18学时),5年累计450学时。
二、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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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小学教师
- 5年内需累计360学时,其中公需课120学时,专业课240学时,且市级以上专业课占比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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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小学教师
- 5年周期内需完成450学时,包括公需科目150学时、专业科目300学时,其中每年需完成至少24学时的思政和师德师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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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职称评审
- 中、高级职称需连续5年完成继续教育,每年90学时(专业课60学时+公需课30学时),5年累计450学时。
三、会计人员(全国通用)
- 5年内总学分要求不少于90学分(公需科目30学分+专业科目60学分),支持补学往年未完成的学分。
总结
不同职业和地区的5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主要分布在以下区间:
- 教师群体:360—450学时。
- 专业技术人员:450学时(年均90学时)。
- 会计人员:90学分(需确认学分与学时的换算标准)。
建议结合所在地区及行业政策,优先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避免学时不足影响职称评定或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