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的方法因行业和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说明:
专业技术人员
- 一般流程
- 完成课程:通过在线平台或线下机构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学习,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 提交申请:向课程提供方提交学分证明申请,部分机构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 审核与发放:机构审核申请,如通过,会发放电子版或纸质版学分证明。
- 广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需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中登记继续教育情况。通过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官网 “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 专题专栏中继续教育 “专业科目” 模块学习,或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完成规定学时并上传学习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学分证明。
- 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登录广东省药师协会网站或相关报名小程序,选择继续教育课程,完成学习及考核后,可在 “证书查询” 模块下载学分证明。
会计人员
- 四川省会计人员:登录 “四川会计服务网” 进入 “继续教育” 模块点击 “新增申请”,按要求填写表格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保存并提交继续教育登记申请。也可选择四川省财政厅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在线学习,学习完成后培训机构统一将培训数据报送财政部门,会计人员可在网站查询登记情况。
- 广东省会计人员:登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并绑定用人单位后,点击继续教育记录申报,填写保存信息并上传附件,送审通过后,满足专业科目大于 60 学分、公需科目大于 30 学分,可生成当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医护人员
- 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点击 “在线服务与互动 - 继续教育部相关服务”,选择 “继教项目学员学分证书查询与打印”,找到相应项目,输入姓名等信息即可查询并打印学分证书。
- 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可通过医教管理 app 或相关网站查询学分卡号,登录后按步骤打印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明细表。部分学分证(除外中医 1 类)不提供纸质版,需按指定流程在线打印。
中小学教师(山东省为例)
- 个人申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结束后 15 日内,教师个人凭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学分登记申请。
- 学校审核:学校成立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组,对教师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计算学分,报校长审核签字。
- 学分登记:学校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上半年学分登记,12 月 31 日前完成下半年学分登记。
- 学分认定:中小学教师参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及年度考核时需要查验继续教育学分,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