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可以不学,原因如下:
- 注册执业必备条件: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注册执业的必要条件。执业药师申请注册时,需提供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没有继续教育证明将不予注册。首年拿到执业药师证书,不需要继续教育就可以直接注册,但从次年起进行注册,就需要拿满前几年继续教育的学分。
- 提升业务能力需要:执业药师承担着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专业技术工作,是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重要技术力量。通过继续教育,执业药师可以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及时掌握最新药学理论、技术知识,保持高水平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能力,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
- 考核评价重要依据:继续教育情况还是执业药师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以及职务聘任、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如执业药师在参与援派工作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期间提供药品管理与药学服务等。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