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每年需完成的学时要求如下:
-
总学时要求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 90学时 的继续教育,其中包含:
-
公需科目 :30学时(每学时45分钟)
-
专业科目 :60学时(每学时40分钟)
-
-
学分计算
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分。例如,完成60学时专业科目可获20学分,30学时公需科目可获10学分,总学分达标。
-
特殊情况说明
-
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学时,可于下一年度补学;
-
双证执业药师完成其中一个证书的学分要求后,无需重复修习。
-
-
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通常分阶段开展,具体时间以当地药监局或药师协会通知为准,例如2025年继续教育工作预计于4月下旬启动,12月底结束。
-
违规后果
未完成学分可能影响执业注册,需及时补学并通过考核。
以上信息综合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