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漏了公需科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学:
- 联系当地药师协会或相关机构:
- 了解补学政策:不同地区对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漏学的补学政策有所不同。可以联系证书注册所在地的药师协会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咨询具体的补学规定,如是否有补学时间限制、补学的方式和要求等。例如,河南省规定继续教育人员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有效证明,经审核批准,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学时。
- 提交补学申请:按照当地要求填写补学申请表,说明漏学的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本人携带资格证及学分登记证原件到现场提交申请,如陕西省规定补学者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到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现场提交补学申请表,待审查合格方可进行补学。
- 登录指定平台补学:
- 确认补学平台:许多地区有专门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公需科目也在相应平台上进行补学。比如,内蒙古自治区 2024 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补学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北京医大爱思唯尔科技教育有限公司等施教机构承担,学员需登录自治区执业药师学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补学。
- 完成学习和考核:在补学平台上选择公需科目课程进行学习,学习时长通常要达到规定的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学习完成后,可能需要参加考试或完成相关考核,考核合格才能获得相应学分。例如,浙江省规定 2020 年公需科目完全没有学过的人员,必须在补学期限内完成不少于 30 个学时的课程;2020 年已学部分课程但未学满 30 学时的人员,可在补学期限内继续学习,2020 年度已学学时可累计,共学习不少于 30 学时。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补学政策和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及时关注当地药师协会或相关部门的通知和要求,以免错过补学机会。同时,尽量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避免影响执业药师证书的注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