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时间要求如下:
一、基本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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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需完成 120学时 的继续教育,其中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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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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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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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专业注册
若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需额外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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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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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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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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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程
可参加建设厅指定机构或授权培训机构的面授或网络课程,灵活安排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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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充抵
通过参与相关工程实践、项目经验总结等,可充抵部分选修课学时,但累计不得超过 60学时 。
三、注册与学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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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有效期
初始注册有效期为 3年 ,期间需满足学时要求;延续注册同样适用3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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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计算规则
学时可 一次性 或 累计 完成,但需在注册到期前完成全部学时。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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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注册状态 :即使未注册,也可参加继续教育,但需在第三年延续注册时完成累计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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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流程 :学时费用通常由注册单位承担,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需关注当地建设部门通知。
以上信息综合了最新政策规定及行业通用要求,建议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