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中直接扣100分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基础操作规范类
- 未系安全带:起步或行驶中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 手刹操作不当:起步未松手刹或熄火后未回空挡直接点火
- 档位操作错误:
- 低头看档或连续两次挂挡失败
- 空挡滑行(离合器未踩到底导致齿轮撞击)
- 越级加档或挂错档位
- 档位与车速不匹配(如未遵循车速每增15公里升一档的原则)
二、观察与判断类
- 视线偏离驾驶方向超过2秒:系统判定分心
- 未观察路况:变更车道、转弯等未通过后视镜观察或未回头确认
- 行驶轨迹控制不当:
- 车轮压实线
- 直线行驶时方向不稳
- 靠边停车距离边缘线超过50cm(部分地区要求30cm)
三、灯光及信号类
- 未正确使用转向灯:起步、转弯、变道未打灯或打灯不足3秒
- 模拟灯光操作错误:未按指令完成灯光模拟
- 会车未切换近光灯:未按规定使用灯光
四、特殊区域处理类
- 未按规定减速:通过学校、公交站、人行横道等区域未点刹或减速至30km/h以下
- 未识别无语音提示区域:忽略学校、路口等需主动减速的区域
五、其他严重违规
- 车辆设备问题:遮挡或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
- 双手离开方向盘:行驶中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
- 带档启动车辆:熄火后未回空挡直接点火
注意事项
- 考试流程完整性:绕车一周未触发感应器、未确认考试结果提前下车等可能直接挂科
- 熄火处理:熄火后未及时回空挡仅扣10分,但带档点火或未及时操作可能扣100分
以上情形需结合具体考试规则综合判断,建议考前强化细节训练,避免低级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