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补贴的申请流程因地区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申请方法:
杭州
- 适用对象:2024 年 1 月 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企业在职职工以及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含)以上,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可在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网站或 “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 查询。
- 申请渠道:线上可通过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 APP”“数智就业” 小程序申请;线下可持本人身份证、证书原件向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请。
惠州
- 适用对象:在惠州市企业、非财政供给的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以及自由职业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申报(备案)或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授权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并获得 2022 年度(含)及以后年度初级职称的人员。企业员工需与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 1 年以上社会保险,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能在国家职业资格网站查询。
- 申请渠道: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 “粤财扶助” 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武汉
- 适用对象: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缴纳失业保险费 1 年以上,取得初级(五级)证书,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领,证书能在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 或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查询。
- 申请渠道:线上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手机支付宝 “武汉人社” 或微信 “武汉社保” 小程序申领;线下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济南
- 适用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时在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满 12 个月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需能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到,在证书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交申请。
- 申请渠道:线上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的 “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栏目申请;线下符合条件但线上申请确有困难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证书就近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由工作人员协助其线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