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试采用电子化自动评判机制,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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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方式
- 考试全程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项目评判,无需人工干预。
- 考试现场安排安全员进行观察,主要职责是监控考试安全并处理突发情况,仅在系统漏判(如未正确系安全带但被系统误判为合格)时进行补充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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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 大型客车、牵引车等车型需达到90分,其他准驾车型需达到80分。
- 评分标准包含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等不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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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规则
- 首次考试不合格可当场补考一次,若补考仍不合格需间隔10日后重新预约。
当前考试系统通过电子化手段确保评判过程的公开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