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在 2年内通过全部科目 ,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考试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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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考生 :需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工程经济》《项目管理》《法规》《专业实务》四科,成绩保留至第二年,第二年再考剩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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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考生 :若符合免试条件(如已通过《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需在 1年内 通过剩余2科。
二、成绩保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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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成绩保留 :通过一科后,该科成绩可保留至第二年,减少重复学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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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通过优势 :若连续两年通过全部科目,第三年可直接报考下一轮考试,无需再考已通过科目。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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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科目周期 :免试考生仅限当年通过剩余科目,第三年需重新参加全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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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注册 :通过全部科目后,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有效期为3年,但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才能延续注册。
四、备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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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策略 :第一年主攻《专业实务》等较难科目,第二年冲刺剩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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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延长周期 :若连续两年未通过全部科目,第三年需重新参加全部考试,建议尽早完成备考。
以上规则适用于大部分考生,但个别省份或机构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