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的要求因政策规定和具体领域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综合信息后的详细解答:
1. 总体学时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 90学时,其中 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即至少 60学时。
2. 学时分配
继续教育学时通常分为以下两类:
- 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 30学时,涵盖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础知识。
- 专业科目:至少 60学时,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
3. 特殊情况下的学时要求
(1)主项与增项人员
- 主项人员:必修课《通用科目》和选修课《专业科目》各 60学时,共计 120学时。
- 增项人员:在完成原专业 120学时 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专业,需额外完成 60学时 的继续教育(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 每年最低学时要求为 90学时,具体分配与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类似。
(3)中小学教师
- 每 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即每年不少于 48学时。
(4)职称评审
- 中高级职称人员每年需完成 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48学时。
4. 学时完成方式
继续教育学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完成:
- 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
- 参与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 通过远程教育学习;
- 参加学术会议、讲座、访问等活动;
- 其他符合规定的学习形式。
5. 政策适用范围
以上学时要求适用于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但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行业或职称级别有所不同。例如,湖南省明确要求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不少于 30学时 和 60学时。
总结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的最低要求为每年 60学时,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学时分配包括公需科目(30学时)和专业科目(60学时),具体要求可能因行业、职称和个人情况而调整。建议根据所在地区或单位的具体政策进一步确认学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