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书的通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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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通用性:
- 执业药师证书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 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确保了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性。
- 因此,执业药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是通用的,无论在哪个省份获得的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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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度:
-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
- 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 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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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范围:
- 虽然执业药师证书是全国通用的,但经注册后取得的执业药师执业证只能在注册所在地使用。
- 当执业药师需要变更工作地点时,还需要变更注册。
总结
执业药师证书是全国通用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但是,执业药师证书需要注册后才能以执业药师的身份执业,未经注册,不得以执业药师的身份名义开展执业活动。注册后的执业药师执业证只能在注册所在地使用,如果需要变更工作地点,还需要进行变更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