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职业资格与职称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具体如下:
- 1.一级建造师:对应职称:中级工程师(中级职称)应用情况:在广东省,二级建造师对应初级职称,一级建造师对应中级职称在陕西、宁夏、甘肃、山东等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一证两用”,即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与中级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但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中级职称来使用。例如,在招投标、资质办理等明确要求中级职称的场合,不能用一级建造师来代替
- 2.二级建造师:对应职称: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应用情况:二级建造师对应的是初级职称或助理工程师职称在广东、北京、天津等31个省市,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总结
- 一级建造师:对应中级工程师职称,在某些地区可以视为中级职称使用。
- 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需要注意的是,建造师证书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需参照当地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