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中考加分申请表是用于申请中考加分的表格,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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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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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或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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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结婚证原件 (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及2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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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绝育家庭女儿身份证明材料 (如适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所在乡镇卫计办出具的二女户父母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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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考生 (如适用):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持父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前)和户籍地县级卫健部门出具的二女户父母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审核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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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申请表 :考生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便民中心领取《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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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审核 :考生班主任负责审核考生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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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资料 :4月10日前将审批表及相关资料上交到考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新的加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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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便民中心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送县卫健委计生协。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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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请 :加分申请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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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 :确保所有要求的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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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审核 :班主任的审核是申请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务必确保审核通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