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民族加分通常是算入总成绩的,但具体情况因省份而异。以下是一些省份的相关政策:
- 四川:从 2025 年起,“三州十七县两区” 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加 25 分,报考其他高校加 50 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 10 分,其他高校加 25 分。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025 年高考起加分调减为 10 分。享受民族地区高考加分的考生须在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
- 湖南:民族自治地方(含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 10 分。该加分适用于向全国所有在湘招生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 福建:2025 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 19 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 5 分。且该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计入总成绩使用,不用于艺术、体育类综合分相同时的同分排序。
- 内蒙古:2024 年至 2025 年,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等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由原来加 10 分投档调整为加 5 分投档。从 2026 年起,将自治区 103 个旗县(市、区)划分为 A、B 两类,A 类地区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如满足高中阶段在同一旗县(市、区)内具有完整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满三年的 “三统一” 要求,保留加 5 分投档政策,B 类地区考生不再加分。
- 新疆: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 11 个民族的考生,增加 15 分投档;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 5 分投档。
也有部分省份已经取消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项目,如河南;还有的省份对少数民族考生不加分,仅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如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