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的注意事项,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申请时间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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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限
必须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 3日内 以书面形式提出。
- 超过3日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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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式
可当面递交、邮寄或网上提交。
二、申请书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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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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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载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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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申请,需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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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请求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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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说明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具体不服点(如事实认定、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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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支持理由,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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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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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部分应与原认定书保持一致,避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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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需真实、合法且与争议点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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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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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限制
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适用复核程序,需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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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与复核的关系
一方当事人若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复核程序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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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完整性
需提交原处理机关的处理意见书(如适用)。
- 国际商标需在申请书中标明"G"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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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申请人申请
多人共有商标需指定代表人,且代表人需在申请书中明确。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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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以一次为限,同一事故只能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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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中应保持语言简洁明了,避免模糊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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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补充材料,需在指定位置标注并附上目录清单。
建议撰写申请书时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确保内容符合法定要求。若对材料准备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