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退休政策待遇
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参加青海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青政办〔2003〕133号、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件规定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统一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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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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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 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22.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1.5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国家和青海省统一规定正常计发的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0.9%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19元的按19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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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 考虑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4元、6元、8元、10元、12元。
- 高龄倾斜:退休人员中,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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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
-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2025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时间和范围 2025年青海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还未公布,但根据过往经验,调整方案大概率会在5月至6月之间落地,各地预计7月底前补发到位。调整从1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只要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1月至6月的增加部分也会一次性补发。
调整办法和标准 2025年的调整办法和标准预计会与2024年类似,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
其他待遇
高龄补贴
- 对于青海省户籍且年满一定年龄的高龄老年人,可以申领高龄补贴。各区略有差异,比如年满70~79周岁的,标准为110元/月;年满80~89周岁的,标准为120元/月;年满90~99周岁的,标准为140元/月;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标准为150元/月。
老年优待
- 根据《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不同年龄段的老人,在交通、旅游、医疗、生活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比如高龄老人持优待证可以免费进入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老年人持公交卡,在规定次数范围内,可享受免费乘车。
以上是青海省退休政策待遇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