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技能补贴公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
一、当前有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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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技能提升补贴公示
通城县人社局于2025年3月27日发布公示,对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职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至3月31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反映异议。 -
2025年第一批技能提升补贴公示
南漳县于2025年2月公示283名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名单,补贴依据鄂人社发〔2017〕34号文件执行。
二、补贴政策分类
(一)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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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并在证书核发后12个月内申领;
- 证书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或湖北省指定网站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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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初级证书:不超过1000元;
- 中级证书:不超过1500元;
- 高级证书:不超过2000元。
- 紧缺工种可享差异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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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仅可申领1次;
- 每人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3次;
- 高级别证书补贴已享后,低级别不再重复申领。
(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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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省内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培训需与所在行业及工种相关。 -
补贴标准
- 新型学徒制培训: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
- 新技师培训:高级技师5000元、技师3500元;
- 岗位技能培训:每人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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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企业作为申请主体,向失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三、申领方式
- 线上渠道: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支付宝“武汉人社”或微信“武汉社保”小程序办理;
- 线下渠道: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材料(具体流程需咨询属地机构)。
四、注意事项
- 政策时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原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但2025年仍有地区公示发放,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部门确认延续情况;
- 异议反馈: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人社部门提出异议。
五、政策依据文件
- 《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鄂人社发〔2017〕34号);
- 《湖北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属地人社部门或访问湖北省人社厅官网查询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