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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一级建造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3年)内需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学时(含公共课30学时、专业课3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含公共课30学时、专业课30学时)。这是《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明确要求,旨在更新专业知识、掌握行业新政策和技术。 -
继续教育形式
可通过线上学习、考试或线下培训完成,合格后取得继续教育证书方可延续注册。部分省份支持自主选择培训机构,但需注意甄别虚假宣传。 -
未参加的后果
虽然目前未强制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但未完成可能影响延续注册或增项注册。长期未更新知识可能导致职业竞争力下降。 -
特殊情况说明
网传“一级建造师无需继续教育”的说法源于住建部曾暂停部分继续教育执行,但现行规定仍要求完成学时。需注意区分一级建造师与二级建造师、安全B证的继续教育要求差异。
建议:登录住建部官网或“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查询正规课程,避免被非正规机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