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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格与合法登记
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或《营业执照》(营利性),并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的审批。 -
场地与设施要求
- 教学场所面积需满足培训需求(如理论教学场所不少于200-300平方米),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等规定。
- 配备与培训项目匹配的教学设施设备,如实训场地、教学仪器等。
- 若提供食宿,需符合住宿和餐饮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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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与管理人员要求
- 专职教师需占教师总数的1/4以上,且具备相应资格(如教师资格证、职业证书等)。
- 行政负责人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且无不良记录。
- 财务人员需具备财会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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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资金与管理制度
- 需有与培训规模匹配的办学资金,并开设学杂费专用账户,按注册资金10%比例存入(最低10万元)。
-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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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备案流程
- 需向当地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如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场地证明等),并通过审核。
- 部分地区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但需承诺符合条件并接受后续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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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涉及特定行业(如特种作业、消防等)的培训,需额外满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准入条件。
- 需依法纳税并办理税务登记。
提示: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或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