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
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例如:笔试两科总分200分,面试80分,则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
例如:笔试150分,面试80分,则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 -
其他特殊情况
- 部分地区(如福建)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比例调整,例如笔试占40%、面试占60%。
- 部分岗位可能设置最低合格线,未达标者不予录用。
建议考生关注报考地区的具体公告,以获取准确的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