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被政府取消后,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一、了解取消原因
-
主动咨询
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说明取消低保的具体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核对材料
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材料,确认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若发现认定错误,可要求重新审核。
二、申诉与救济途径
-
内部申诉
-
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要求重新评估低保资格。
-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若未通知取消原因,可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情况。
-
-
行政复议或诉讼
- 若申诉无果,可向作出取消决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取消决定不合法。
-
投诉与监督
- 可拨打当地政府热线(如12345)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查。
三、补充说明
-
动态调整机制
低保是动态管理机制,收入增加或生活改善会自动终止保障。若因收入波动导致取消,需提供最新收入证明申请恢复。
-
法律救济时效
一般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取消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诉,超过时效可能影响救济效果。
四、注意事项
-
保留证据
保存所有与低保申请、审核材料及沟通记录相关的文件,作为申诉或诉讼的依据。
-
避免不当行为
若因拒绝就业、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导致取消,需承担相应责任,可能影响后续救助资格。
通过以上步骤,可依法维护低保权益。若问题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