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买车旧车抵2万政策详情
政策适用范围
报废更新
- 2025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具体包括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且报废的旧车需要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置换更新
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
补贴标准
报废更新
- 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 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置换更新
-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 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
补贴申请方式及要求
申请方式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证明要求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人员要求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其他注意事项
补贴次数限制
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跨年度政策衔接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消费函〔2024〕392号文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