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济南市商贷转公积金**最新流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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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申请人需为原商贷的主借款人,且为不动产权证载明的权利人。
- 其他共同还款人或产权共有人不可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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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房屋要求
- 原商贷房屋需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具备抵押登记条件。
- 仅支持纯商贷转为纯公积金**,组合贷不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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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申请人需在原商贷发放时已符合当时公积金缴存标准。
- 信用良好,无不良还款记录,具备稳定还款能力。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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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原商贷
- 自筹资金结清:需提前结清原商贷并注销抵押登记,取得《**结清证明》。
- 预存差额资金:若未结清,需将商贷余额与公积金**差额存入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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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 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
- 购房材料:购房合同、原商贷借款合同、不动产权证、近1年还款明细等。
- 其他材料:征信报告、房产查档证明(现场可查)、异地缴存证明(异地职工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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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与审批
- 受托银行初审后,公积金中心进行贷前试算及正式审批。
- 审批通过后,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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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
- 担保公司协助办理原商贷抵押注销及公积金**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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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款
- 公积金**资金直接划转至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贷或补足差额。
三、注意事项
- 时效要求:需在原商贷结清后2个月内申请公积金**。
- 合作银行:需选择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的银行办理(如中行、农行等)。
- **额度: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及房屋评估价70%。
- 利率调整:公积金**利率按国家规定调整。
以上流程综合济南市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政策,其他地区可参考类似框架但需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