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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更新补贴
- 适用对象: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车/其他燃料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车。
- 补贴标准:
- 购买新能源车补贴2万元;
- 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补贴1.5万元。
- 注意事项:
- 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 每位消费者每年仅限享受一次报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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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更新补贴
- 适用对象: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车(不限排放标准)。
- 补贴标准:
- 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5万元;
- 购买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
- 注意事项:
- 旧车转让登记需在2025年1月8日前完成;
- 每位消费者每年仅限享受一次置换补贴,且同一新车不可重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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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政策
- 跨年度衔接: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未完成手续的消费者,若在2025年2月28日前补齐材料,仍可纳入2025年补贴范围。
- 资金分担:中央与地方按区域比例分担补贴资金(如东部8.5:1.5,西部9.5:0.5)。
建议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注意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