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强制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关于2025年民法典中彩礼的新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法律框架与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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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禁止以婚姻为名索取财物,但允许双方自愿协商确定彩礼的给予与收受。若存在胁迫、要挟等不正当手段索要彩礼,受胁迫方可拒绝支付并寻求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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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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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彩礼未用于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认定为可返还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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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双方共同购置财产,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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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彩礼返还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以下情形可请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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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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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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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以上情形需以离婚为条件)。
三、返还金额的司法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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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当地习俗
以双方协商或当地风俗习惯为基准,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适用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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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无过错方
若因给付方过错导致婚约解除,可酌情减少返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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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时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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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共同生活1-2年:返还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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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1-3个月:返还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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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不满3个月:返还不超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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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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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 :如婚宴费用、共同购置财产等,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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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性质 :明确表示为个人赠与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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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 :部分地区(如河南鹤壁)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彩礼金额有明确限制(如2万元/人、3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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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定 :部分企业(如胖东来)禁止员工索要或支付彩礼,违反者将取消福利。
2025年民法典对彩礼的新规定以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为核心,返还金额需结合共同生活时间、过错程度及当地习俗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