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遗失后可以查到!公证处依法存档备份,当事人持身份证即可申请查阅或补办副本,其法律效力与原件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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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长期存档:公证书作为法律文书,公证处必须按《公证法》留存档案,通常保存期限超过20年。即使原件丢失,公证处可通过系统快速调取电子档案或纸质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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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流程便捷:携带身份证原件、原公证书编号(如有)至原公证处,填写补办申请表并缴费(约50-100元),一般3-7个工作日内可领取副本。部分公证处支持线上预约或加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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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不受影响:补发的公证书副本加盖公证处公章,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房产过户、出国留学等场景。若涉外使用,需注意目的国对公证时效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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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如原公证处已撤销,可向所在地司法局申请调档;若公证事项涉及多人(如继承公证),需全体当事人到场或提供委托书。
提示:建议扫描保存公证书电子版,并记录公证编号。若需频繁使用,可提前办理多份副本,避免重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