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贫困县,但已脱贫
砀山县 曾经是 贫困县,但根据2019年4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准,砀山县已退出贫困县序列。这表明砀山县在经过一系列扶贫措施后,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已成功脱贫。
砀山县 曾经是 贫困县,但根据2019年4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准,砀山县已退出贫困县序列。这表明砀山县在经过一系列扶贫措施后,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已成功脱贫。
砀山县的历史归属存在多次变迁,其核心区域在现代归属安徽省宿州市 ,但在历史上曾与河南省有渊源: 早期归属河南地区 隋唐时期,砀山县境曾属河南道宋州、辉州。 北魏至北齐时期,砀县(今芒山镇一带)曾属北魏梁州、北齐安阳县,后隋朝改置砀山县,但仍属河南地区。 宋元明清时期的归属变化 宋代属京东西路单州,金代属南京路单州,后改隶归德府。 元代属中书省东平路、济州、济宁路
芒砀山位于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镇,具体归属和背景如下: 地理位置 芒砀山地处豫、皖、苏、鲁四省交界处,主峰海拔156.8米,属于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镇管辖。其北接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但实际属于河南省。 历史与文化背景 芒砀山因汉高祖刘邦斩蛇起义而闻名,是古代重要治所,汉代曾设砀郡。历史上存在“砀郡”这一行政区划,其范围包括今河南东部、安徽北部及江苏西北部,后因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区域划归河南永城市。
根据现有信息,萧县新入职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可综合以下要点(截至2025年4月数据): 一、基本工资结构 月打卡工资 :约3359元(包含基本工资和乡镇补贴)。 车补 :每月550元,按季度发放。 公积金 :双边合计约800元/月。 二、年度综合收入 全包年薪 :约9.2万元(含基本工资、补贴及奖金)。 精神文明奖 :约2万元/年,但存在延迟发放的情况。 绩效改革
2800-3300元 根据现有信息,萧县公务员(尤其是乡镇公务员)的工资结构及待遇情况可总结如下: 一、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 根据官方数据,萧县公务员(科员级别)的基本工资为 3000元 ,办事员为2800元。若晋升至副科级(约3-5年工龄),基本工资可提升至3100元。 工龄工资 按虚年计算,每满3年工龄增加60元,每年调整一次。 奖励工资与补助 车补 :按基本工资的1/5发放
基本工资 :萧县属于安徽省三档地区,2023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约为1050元/月 (试用期未扣公积金前)。但需注意,实际收入需叠加各类补贴和绩效。 综合收入 : 月到手收入 :约3500-5300元 (含基本工资、车补、绩效等)。 年终奖及补贴 :年底绩效、节日补贴等约1-2万元 ,部分岗位可能更高。 公积金
关于萧县公务员是否提供住宿的问题,根据目前的信息,并没有直接说明萧县公务员是否提供住宿。通常情况下,公务员的住宿安排会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来定,有些单位可能会提供住宿,而有些单位则可能没有提供住宿的条件。 可能的情况 单位提供住宿 : 如果单位有周转房或职工公寓等设施,可能会为新录用的公务员提供住宿。 这通常在一些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单位中较为常见。 单位不提供住宿 :
砀山县隶属于安徽省宿州市,其地理位置和历史沿革决定了其归属。以下从几个方面为您解答: 1. 砀山县的地理位置 砀山县位于安徽省的最北端,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与江苏徐州、河南商丘、山东单县等地接壤。这种独特的地理位置使砀山县成为连接四省的重要交通枢纽,陇海铁路、310国道等贯穿全境,交通四通八达。 2. 历史沿革与行政区划调整 砀山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秦朝,当时设砀郡,后历经多次更名
古代山体存在 秦汉时期,砀山县境东南部曾有芒山和砀山两座山体。据《汉书·地理志》记载,砀山因盛产文石(一种有花纹的岩石)而得名,秦朝在此设立砀郡时即以山为名。汉代文献《水经注》也明确提到“秦立砀郡,盖取山之名”。 行政区划名称沿革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正式设立砀山县,其名称直接继承自秦代砀郡。尽管后来芒砀山划归河南永城,但“砀山”作为政区名称已沿用近1500年。
砀山县的行政归属经历了多次调整,具体如下: 历史上的归属 砀山县在清朝雍正十一年(1733年)前属于河南省归德府(今河南省商丘市)。 1952年划归江苏省管辖,1998年撤县设市,成为宿州市代管县级市。 与江苏省的行政调整 20世纪50年代因洪泽湖管理需要,安徽省与江苏省曾互换两个县,其中砀山县由江苏接管。 1998年宿州市撤县设市后,砀山县仍由宿州市代管。 当前行政地位 现隶属于安徽省宿州市
芒砀山目前属于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镇管辖,不再属于安徽省砀山县。这一结论基于以下历史和地理因素: 一、历史行政区划演变 古代归属 芒砀山在秦朝时期属于砀郡,治所位于今芒山地区。古代以“山”命名行政区域,故称“砀山”。 行政区划调整 元朝时,因黄河改道导致黄河南岸的芒砀山区曾由永州代管。 1952年,芒砀山正式划归河南省永城县管辖,而安徽省砀山县(原下邑)则迁至今安徽境内。 名称与实体的分离
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是中国政府为促进教育公平、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而设立的一项招生政策,主要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的学生。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定义 国家专项计划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重点高校专项列出的招生计划,定向招收上述地区的考生,通过降分录取等方式给予政策倾斜。 二、实施范围 地域范围 包括原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
2025年地方专项计划是我国为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发展而实施的重要政策之一,主要面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学生。以下是关于2025年地方专项计划的详细信息,包括政策背景、实施范围、报考条件、招生院校名单及报名流程等。 1. 政策背景与目标 地方专项计划旨在通过重点高校的定向招生,帮助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这一计划由各省属高校承担,主要面向原中央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