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援疆干部政策综合了财政支持、生活保障和职业发展等多方面内容,旨在通过系统性措施鼓励干部扎根边疆、服务发展。以下是主要政策解读:
一、工资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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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补贴
援疆干部(含教师)在藏期间,除享受原工作单位工资福利外,由受援单位发放西藏地区级差工资补贴,并由省教育厅统一发放1万元一次性补助。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发放2000元一次性补贴费、800元/月生活补助及每年约2000元的节日慰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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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与交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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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排返湘探亲,但允许配偶每年探亲一次,探亲差旅费按6000元标准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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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无工作或单位支付困难,由上级教委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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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假和探亲的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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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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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藏期间医疗费用由受援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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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自费部分由派出单位全额报销,参保后个人自费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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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发展与人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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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安排
工作期满后按“哪里派出回哪里”原则安排工作,保留原职务级别,优先考虑援疆期间表现突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晋升领导职务或重要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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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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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5天以上集中培训,内容涵盖党的理论、民族政策及当地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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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参与疆内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在疆期间一般安排1次疆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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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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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新疆籍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支持柔性援疆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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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疆期间不参与分流、下岗等限制性措施,工作表现优异者优先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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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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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福利 :选派单位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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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援疆 :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以柔性方式参与援疆,缓解当地人才短缺问题。
总结
湖南援疆政策通过物质保障与职业发展相结合,既解决干部在藏的实际困难,又为其长期服务边疆奠定基础。未来政策将持续优化,以适应新疆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