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作业“十不准”是保障电气操作安全的重要规范,具体内容及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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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人员不准安装或操作电气设备
电工作业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非电工人员禁止从事电气安装、调试及维修作业。 -
不准擅自拆卸、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拆卸、调试电气设备,或在设备旁进行打闹等危险行为。 -
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若设备线路破损、绝缘失效或保护装置异常,应立即停用并维修,严禁继续使用。 -
不准利用电热设备或灯泡取暖
电炉、大功率灯泡等高温设备易引发火灾,禁止将其用于取暖用途。 -
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或拔掉熔断器的设备
检修中的设备需断电并悬挂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动或恢复供电。 -
不准用水冲洗或湿布擦拭电气设备
水的导电性易导致触电事故,清洁时禁止直接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接触带电设备。 -
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熔丝熔断后需更换同规格产品,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替代物或超负荷熔断器。 -
发现触电应立即断电,未断电前不准直接接触伤者
施救时应优先切断电源或用绝缘工具移开带电体,避免自身触电。 -
不准在未审批的电缆埋设区域动土
施工前需明确地下电缆位置并办理审批手续,防止破坏电缆引发事故。 -
雷电时不准接近避雷装置或高压设备
雷雨天气应远离避雷针、接地线及高压电杆,防止雷击伤害。
以上规范综合了电气作业中的常见风险点,旨在通过标准化操作降低触电、火灾等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