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依据《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52号)文件,核心条款整理如下:
一、适用范围
- 适用领域: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计算机、自动化、气象、化工等工程技术领域;
- 适用人员: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才。
二、职称层级与名称
- 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三、基本评审条件
- 学历与年限
-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聘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
- 破格晋升需具备国家级奖项或重大技术突破成果。
- 业绩贡献要求
- 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
- 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需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
- 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 学术成果要求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领域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专著1部(独著或主编);
- 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实现成果转化。
四、其他要求
- 品德与职业道德:需无学术不端或重大工作失误记录;
- 基层服务导向:长期在基层或艰苦地区工作者可放宽部分业绩要求,侧重实际贡献评价。
五、特殊通道
- 涉密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可单独组建评价组进行评审;
- 基层有效职称颁发“全省基层有效”电子证书,与全省范围有效职称同等待遇。
注:其他专业领域(如水利、教育等)需参照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专项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