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25年最新政策,电动车国补标准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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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
报废2019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燃油乘用车,或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可享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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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旧车并购买燃油车
报废上述燃油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000元。
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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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乘用车 :补贴金额与新车价格分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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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含)-10万元(不含):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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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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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含)以上: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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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乘用车 :补贴标准为新车价格的30%,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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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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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下已有乘用车置换新车时,根据新车价格分档补贴,与国补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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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车需符合浙江省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非标车报废需参照地方性补贴政策(最高补贴25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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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补与省补可叠加使用,但需符合各自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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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补贴仅针对首次购车用户。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省级补贴标准,具体操作需以浙江省商务厅等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