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软考以考代评的文件依据,主要参考的是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
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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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代评政策:
- 通过软考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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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聘分离:
- 获得软考证书只是具备了评职称的资格,具体是否聘用则由用人单位决定。
- 单位有空余的对应职称职位,并按程序申报、评审确认后,才能正式取得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
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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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规定了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条件,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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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发布的“职称对应关系”文件:
- 规定了软考高级对应副高职称、中级对应工程师、初级对应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 例如,上海(沪人社专〔2020〕459号)、四川大数据中心(川数中心发〔2022〕8号)、西藏(藏经信发〔2022〕74号、75号)等地区有具体的政策文件。
注意事项:
- 政策变动:文件可能会有更新或变动,请以最新的规定为准。
-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需参考当地政策文件。
国人部发〔2003〕39号 是计算机软考以考代评的主要文件依据,结合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可以全面了解软考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