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2023年5月发布的《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2024年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基本补偿结构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占40%)和安置补助费(占60%)组成;
- 同一区片内不同土地类型的调整系数:
- 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公布标准的1.2倍执行;
- 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公布标准执行;
- 未利用地:按公布标准的0.8倍执行。
二、具体补偿标准(单位:元/亩)
- 耕地类:
- 旱田:5.3万元(普通耕地)或5.8万元(基本农田);
- 水田:9万元(普通耕地)或9.9万元(基本农田);
- 菜田:15万元(普通耕地)或15.6万元(基本农田);
-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13.8万元/亩;
- 集体建设用地(含工矿、住宅等):13.6万元/亩;
- 未利用地:2.1万元/亩。
三、其他补偿说明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由设区市政府制定具体标准;
-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单独制定;
- 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按《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执行。
注:以上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补偿需以当地政府公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