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发布的土地回收相关红头文件及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国有土地回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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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用地收回
因建设项目调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收回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一期、二期及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5671.53平方米,用途为河流水面、水利设施用地。该收回为无偿收回,不涉及补偿。 -
广州白云区国有土地收回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红线范围内0.7066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并对原权属人给予补偿。 -
台州路桥区商业住宅用地收回
台州市路桥区拟收回金清镇盐一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8595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公告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2月19日。
二、土地回收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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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政策
- 《土地管理法》规定情形:包括公共利益需要、城市规划调整、土地使用期限届满等,收回时需给予适当补偿。
- 闲置土地回收:闲置满1年征缴20%闲置费,满2年无偿收回。
- 耕地占补平衡与承包延期:推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25年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延包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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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执行与专项计划
- 专项债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2025年新增专项债额度内可统筹安排土地储备项目。
- 低效用地再开发:自然资源部在43个城市试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统一回收与农村整合: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三、注意事项
-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回收需参照地区区片综合地价,具体因地而异。
- 自愿原则:土地回收试点强调自愿参与,补偿标准因土地类型和地区差异较大。
如需查看具体文件原文,可参考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发布的公告(如)或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