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标准及实施时间
-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 一类地区:2150元
- 二类地区:2050元
- 三类地区:1950元
(生效时间:2025年1月1日)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全日制用工:
- 一类12.4元/小时
- 二类11.8元/小时
- 三类11.2元/小时
- 非全日制用工:
- 一类23.2元/小时
- 二类22.1元/小时
- 三类20.9元/小时
(同步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 全日制用工:
二、最低工资构成范围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需剔除以下项目:
- 加班加点工资;
-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如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
- 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三、政策依据
此次调整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1号)和《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因素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