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 第一档:2150元/月,适用于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等经济较发达区域
- 第二档:2050元/月,适用于阳曲县等中等发展水平区域
- 第三档:1950元/月,适用于娄烦县等经济相对欠发达区域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全日制用工:第一档23.2元/小时,第二档22.1元/小时,第三档20.9元/小时
- 非全日制用工:第一档23.2元/小时,第二档22.1元/小时,第三档20.9元/小时
三、重要说明
-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如高温/井下)及法定福利待遇
- 失业保险金、病假工资等与最低工资挂钩的待遇同步提升,例如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标准的80%
- 用人单位未达标需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将面临赔偿金;劳动者可通过12333热线或劳动仲裁**
此次调整是山西省继2024年后的又一次上调,旨在平衡区域经济差异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