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2025年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 第一档:2150元
- 第二档:2050元
- 第三档:1950元
2. 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第一档:12.4元
- 第二档:11.8元
- 第三档:11.2元
3.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第一档:23.2元
- 第二档:22.1元
- 第三档:20.9元
4. 适用范围
- 第一档: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清徐县
- 第二档:阳曲县
- 第三档:娄烦县
5. 最低工资的组成
最低工资标准为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不包括以下内容:
- 加班加点工资;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和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