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相关文件,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已被取消。2017年9月水利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明确规定取消该职业资格,改为由监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聘任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取消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再作为监理单位资质认定条件,且无需强制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但实际操作中,企业仍需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及高级技术职称。
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本身未被取消,只是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资格管理方式调整。目前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 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等别III等及以上)或中级职称(III等以下)。
水利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被取消,但岗位仍存在,需满足新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