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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高级职称证书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
- 中级职称证书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属厅(局)级单位核发。
- 初级职称证书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县(处)级单位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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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或特定单位
- 自主制定评价标准、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如高校、科研机构、大型国企等)可自主发放聘任证书。
- 部分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组织也具备职称评审和发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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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 通过重新确认、认定等方式取得的职称,高级证书由省级人社部门核发,中级和初级证书由相应层级的市或县级人社部门核发。
- 实行职称自主评审的单位(如某些事业单位)可自主核发证书。
总结来说,职称证书的核发机关主要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人社部门,以及自主评审单位和特定行业/专业组织,具体由职称级别和评审权限决定。